日前,铜陵市五个节能国债项目通过国家节能国债项目审核组核查,并将获得国家节能国债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约4500万元。
为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要求,国家节能国债项目审核组对铜陵有色控股公司燃煤工业锅炉(炉窑)节能改造、铜闪速炉自热熔炼冶炼改造、铜陵上峰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等5个节能国债项目进行核查。通过审核组专家核定,该市这5个项目投产后年形成节能量为16万吨标煤,将比国家发改委批准的节能量增加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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