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新规影响一季度损益,对公司经营无任何影响。08年1月30日,公司与CRH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水泥投资有限公司26%股权转让给CRH。09年1月6日,公司收到对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22351.66万欧元,按照当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9.2927计算并按25%税率扣除所得税,转让价款和对应净资产差额为10.22亿元。公司原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六条“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规定,将差额计入09年一季度损益。
由于会计规则变更,该项转让差额不计入投资收益,不能增厚09年一季度净利润和每股收益。此项会计处理方法变化只是体现在利润表的差异,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任何影响。
2.市净率和资产负债率下降,公司融资空间扩大。会计规则变更后,转让差额将计入所有者权益,增加每股净资产0.81元,市净率指标将大幅降低,公司PB水平在水泥板块重点跟踪公司中的原有优势更加突出。公司净资产提高,资产负债率下降将提升公司融资空间。
3.巨额现金为扩张提供资金保障,CRH有望助推产业链一体化。逾21亿元的转让款将为公司在东北地区的产能扩张和区域整合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区域内并购是公司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目前对农安电联和通化特水的收购工作已完成。公司未来将通过在通化、铁岭等地的区域整合,向辽宁北部和内蒙古东部拓展,进一步提高市场空间。CRH是国际知名的建材企业,在产业链一体化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水泥制品领域的深加工能力处于国际领先地位,这将推动公司在混凝土制品等下游产品中的拓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