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经资源第26号
对杭州亿佳混凝土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申报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项目,根据省经信委委托制度规定,按照《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要求,经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分别认定杭州亿佳混凝土有限公司、富阳九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的C10-C40级商品混凝土,杭州千岛湖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PC32.5水泥,杭州千岛湖桐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普通砖,杭州桐庐广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煤矸石烧结多孔砖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有效期两年。
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在10天内(2009年8月3日-8月13日)与杭州市经委联系。
联系人:徐 浩 联系电话:85252045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九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