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企业情况 » 正文

三一重工否认虚增4亿元销售收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0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财经网
核心提示:三一重工否认虚增4亿元销售收入
  三一重工6月7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否认存在虚增4亿元销售收入,并表示媒体的四大质疑点全部不实。而在此前不久与三一重工纠缠不清的中联重科同样被媒体爆出销售造假。

  对于媒体的四点质疑,三一重工一一作出了反驳。首先,媒体报道称三一重工与沈阳众森签订的两份合同总金额达4.15亿元,其中泵车销售虚假率53.5%,车载泵销售虚假率100%。对此,三一重工称上述情况不实,公司2012年通过沈阳众森实现99台泵车、14台车载泵、69台搅拌车等产品的销售,所有设备已交付客户,基本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进行货款结算。

  三一重工同时称,该公司从未与名为“新疆信友机械有限公司”或“贾庆奎”的客户签订任何销售合同,但公司与名为‘贾胜奎’的客户签订了12台泵车、20台搅拌车的产品买卖合同,实际交货并确认接收泵车3台、搅拌车9台。

  此外,报道指出三一重工与陕西恒台建业之间的66米、72米、86米泵车是虚假销售,且恒台建业下属的太原荣建翔公司采购的10台泵车只交货6台,虚假销售额逾3500万元。三一重工回应称,66米和72米泵车分别已交付使用近4年和近1年,86米泵车未签订卖卖合同也未确认收入。而2012年销售给太原荣建翔的泵车数量是6台。

  最后,报道还质疑三一重工在2012年6月未经太原帅鹏峰公司老板陈荣的许可,将总额近1000万元的3台泵车挂在了其名下。对此,三一重工予以否认。

  在此之前,三一重工财报遭到媒体重重质疑,被指通过紧急调整坏账计提的会计政策技巧,虚化大量融资租赁“未到合同收款日应收款”的计提比例来放大业绩,达到粉饰财报的目的。

  三一重工6月7日收于8.84元,下跌2.21%。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共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