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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福建省规划提出“十一五”末水泥散装率将达48%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5-14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福建日报
核心提示:[闽]福建省规划提出“十一五”末水泥散装率将达48%

      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日前印发的福建省散装水泥“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全省散装水泥使用量达1920万吨,水泥散装率达48%,比“十五”末期提高19.4个百分点;全省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达3440万立方米,新增700万立方米。

      按照规划,到2010年,现有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发放能力旋窑型达到60%以上,立窑型达到30%以上;新建、扩建、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发放能力达到70%以上;水泥使用总量300吨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散装水泥使用量达到水泥使用总量的70%以上;交通、能源、港口、水利、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散装水泥使用量达到水泥使用总量的80%以上;生产预拌混凝土的企业和大中型水泥制品企业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规划提出,到2010年全省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综合配套能力达到2000万吨以上;新增发放设施供应能力1200万吨;新增配套运输设备能力850万吨,其中,新增散装水泥火车100节,专用汽车350辆,专用船10艘。

      规划还提出,厦门、福州建立干混砂浆和预拌砂浆生产供应基地,泉州、漳州、莆田逐步推广干混砂浆和预拌砂浆,三明、南平、宁德、龙岩重点提高散装水泥使用量,加大推广预拌混凝土力度;农村重点建立散装水泥供应网点,逐步推广应用散装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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