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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平潭筹建海沙淡化场 禁止建筑混凝土用海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5-30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东南快报
核心提示:[闽]平潭筹建海沙淡化场 禁止建筑混凝土用海沙

   《平潭“海沙楼”调查》系列报道,引起了国家相关部委和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昨日,平潭县建设局反馈了该县在《东南快报》报道见报后采取的措施。目前,平潭县海沙淡化处理场正在筹建,平潭县政府还表示将逐步禁止建筑混凝土用海沙。     

    县长办公会 专题讨论“海沙楼”

    5月11日,《东南快报》关于平潭有地产商用未经淡化处理的海沙建楼的报道见报后,平潭县委书记林义铭、县长陈文波立即分别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县政府召开了由县长陈文波主持的专题会议,专门听取全县建筑用海沙情况汇报,并就加强建筑用海沙的管理问题,进行研究。

    为了从源头上堵住滥采海沙,平潭县政府责成县国土资源局,根据该县资源分布情况,划定了用沙可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并明确规定“如果在海坛湾和坛南湾每发现一次违规运沙,就扣减县国土资源局10万元工作经费”。

    随后,平潭成立了由建设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在建的楼盘进行突击检查,对建筑用海沙取样送检。

    其中,平潭建设局已经组织人员深入建设工程现场,采取“抽样检测”等方式,对建筑用沙的质量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管。

    无论是公建项目,还是房地产建设项目,凡是使用海沙,都必须经过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或检验,只有氯离子含量等各项目指标达到要求,才准予使用,否则一律予以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建设局、国土局还分别召集由各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就海沙的开采、使用问题进行规范。5月15日,该县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用海沙管理的通知》,强调了监管责任。

    “平潭海沙楼报道见报以后,我们几乎天天开会。今天是县政府开,明天是建设局开,后天又是国土局召集开会,会议都是商量怎么解决用未经淡化的海沙的问题。这期间,到底开了多少次会,连我都记不清楚了。”

    平潭一位房地产开发商告诉记者。

    就在5月25日,记者在平潭采访时,该县由常务副县长主持,召集了相关职能部门和房地产商,还在研究如何克服平潭淡水沙资源匮乏的问题。

    地产商承诺 不用未经淡化的海沙

    “我们想尽一切办法,都要用淡化过的海沙建楼。”平潭县最大的房地产商之一宏基房地产有限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本报报道对他们公司的触动很大。

    其实,海沙淡化工作的程序并不复杂。该人士介绍,淡化海沙一般是用淡水冲洗。但是平潭淡水资源同样匮乏,所以淡水冲洗是不可能的。但是大多数楼盘打地基时地下水很丰富,一些楼盘就不停地抽水,然后白白地排掉了,没有想到用地下水来冲洗海沙。还有一种办法就是自然淡化,把海沙开采后,让雨水冲洗,经过风吹日晒,海沙里的盐分也会淡化。

    使用淡水沙,或者是使用经过淡化处理的海沙,成本肯定会增加,如果开发商急功近利,使用未经淡化的海沙建楼,会影响楼房的质量,还同样损害了地产商的声誉,哪笔账更划算,一目了然。

    作为5月11日报道中提及的有运海沙的“豪香御景花园”的开发商,该公司负责人承诺,未来将不用未经淡化的海沙盖房。

  系列政策出台 扶持建设淡化沙场

    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平潭县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扶持淡水沙经营或是海沙淡化生产。

    平潭县政府日前研究决定,不管是县内还是县外的企业、个人,只要办理了在平潭经营淡水沙的手续,政府在堆放场地、码头使用、陆地转运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或者个人,投资组建拌制商品混凝土企业,专业开展对沙石和水泥搅拌、运送业务。

    据悉,由于政府财力有限,平潭县有关部门多次与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要求这些公司出资,建立海沙淡化场,有两家房地产商已经在着手选择场地。

    平潭县政府还表示,将根据国家建设行业有关规定,大力提倡使用淡水河沙,严格控制、科学使用海沙,逐步实现建筑混凝土不使用海沙。

    这个规定,也给平潭带来了商机。平潭已经有人向相关部门提出开办海沙淡化场的申请。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平潭开发的加快,海沙淡化将成为一个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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