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全国散装水泥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商务部办公厅于2007年4月3日印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散装水泥统计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7]35号)。《通知》要求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散装水泥统计工作,同时明确继续委托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承担全国散装水泥统计工作,并要求各地散装水泥办公室予以积极配合。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