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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广州中心六区将实行工地现场禁止砂浆“现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0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方都市报
核心提示:[粤]广州中心六区将实行工地现场禁止砂浆“现拌”

      9月1日起,广州将禁止施工工地现场搅拌砂浆,推广使用预拌砂浆。记者昨日从市建委获悉,广州市中心六城区的建设工程最迟于今年底全部禁止“现拌”。2009年7月1日起,广州市行政区内所有工程全部禁止现场搅拌。
 
  据专家测算,与现场搅拌砂浆惯用的袋装水泥相比,每使用10000吨散装水泥可减少水泥损耗450吨,减少对大气粉尘排放450吨,节约包装用纸60吨(折合优质木材330立米,相当于6.9公顷森林的蓄积量)。据初步测算,该项工作的全面实施,将带动中国水泥散装率提高8-10个百分点,并有效地带动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据悉,广州要求工程中使用预拌砂浆(含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代替传统的现场搅拌砂浆。“之前现场搅拌砂浆主要材料是河砂,广州将逐步用人工砂代替河砂。因为河砂的大量采集会破坏河床,导致出现蓝藻。”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主任曾聆和介绍,预拌砂浆能有效降低施工时的粉尘和污水量,并解决人工现场搅拌因配比不均导致的质量不合格。广州设想学习北京把破砖烂瓦、钢渣、煤渣做成人工砂。

  据悉,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的建设工程9月1日后应严格执行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有关规定。2007年9月1日前开工的建设工程或者已签订施工合同但未开工的建设工程,应执行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规定,按照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的造价信息及使用技术规程调整合同。中心六城区2007年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增城市、从化市将从2008年7月1日起实行。2009年7月1日起,广州市行政区内所有工程全部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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