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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新政为节能建筑护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0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核心提示:重庆出台新政为节能建筑护航
      楼盘节能不达标将被禁止销售。近日,《重庆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草案)》首次提请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一旦颁布实施,重庆市建设领域相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强制执行。
  
  节能新建筑不到一成
  
  重庆市建委主任于学信表示,“我市约有9成新建筑未进行节能设计”。据介绍,占重庆城市建筑1/4比例的公共建筑存在着高能耗现象,全市城镇居住和公共建筑的空调制冷采暖能耗每年高达66.4亿千瓦时,约占重庆市总用电量的40%左右,大型公共建筑的单位建筑面积年耗电量是普通住宅的10~20倍。
  
  症结何在?主要原因在于大部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先天不足。因没有强制措施,目前重庆市95%以上的新建建筑未进行节能设计。
  
  未达节能标准不准开工
  
  据介绍,该《草案》共七章41条,主要制定了建筑节能认证、建筑能效标志、激励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
  
  草案规定,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将由该市建委编制并公布,今后在方案设计时就要确定建筑的朝向、体型、布局、采光,甚至外墙颜色等因素,同时考虑建筑的门窗类型、屋面、外墙结构等指标,若未达到节能标准,则不会批准开工。
  
  草案还规定,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除了现有竣工验收项目外,还要申请建筑能效测评,若未经测评或测评不合格,不得竣工、销售和使用。此外,为方便市民挑选最节能的房子,所有测评合格的楼房都将在显著位置张贴效能标志。需要强调的是,草案明确规定“建筑能效测评不收取费用”。
  
  民用节能项目将得优惠
  
  于学信表示,据测算,实施建筑节能每平方米增加造价100~150元,不会对地产市场产生大的影响。
  
  为鼓励企业多建节能建筑,该市政府将对民用建筑节能项目给予优惠或补助。不过,未通过建筑效能测评的项目将被处建筑项目施工合同价款2%以下的罚款,未张贴效能标志或使用伪造标志的将被处1万至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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