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是大量消耗能源、资源的重要环节,而大同市既有建筑95%以上又属高能耗建筑,这对社会造成了沉重的能源负担和严重的环境污染,制约了大同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大同市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已刻不容缓。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标准,对建筑物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等。多年来,大同市在建筑节能中也做了一些工作,但真正全面推开始于2005年下半年。自2005年7月1日后,市建委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面执行《民用建筑节能的设计标准》,实现节能50%,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施节能65%的设计标准。凡属财政补贴或拨款的建筑应全部率先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从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标到施工等全过程对建筑节能的执行情况予以监管,并对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分别予以备案。与此同时,市政府结合大同市实际,先后出台了《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大同市建筑业、房地产业要实现资源利用高效循环、节能措施综合有效等发展目标,为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据市建委建筑节能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大同市民用建筑主要是通过屋顶、门窗隔热,外墙保温,先进采暖技术的采用来实现建筑节能的,这不仅能有效提高住宅居住舒适度,还能大大降低能源消耗。目前,大同市建筑节能状况已得到明显改善,从2005年7月1日后,全市新建项目100%按节能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建筑节能50%以上的竣工面积达220万平方米,年节约标准煤11万吨,折合人民币3850万元。同时,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也在加紧进行。2006年,率先对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原市展览馆进行了节能改造,改造后,全年采暖和照明与未采取措施前相比总能耗降低50%。今年,还将对市政府招待所、新华书店等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另外,结合建筑“平改坡”,大力推进既有非节能住宅的节能改造,改造建筑物屋顶总面积6.3万平方米,外墙总面积22.5万平方米。在今年全省第一次建筑节能工作检查中,大同市名列第一。但与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早的省外一些城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供热体制、用热计费方式改革的相应税收等优惠政策及各项配套措施还没有全面落实,建设单位积极性不高,广大群众得不到真正的实惠,建筑节能的利益引导机制尚未形成。二是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缺乏。四是既有非节能住宅能耗高,改造难度大。五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率较低。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在建筑节能方面,老百姓呼声最高的就是尽早实现采暖计量收费。“在平常生活中,用多少水和电,自己都可以随意来调节控制,而用热却只能被动接受,给多用多,给少用少,这种情况应该逐步改变。”一位市民如是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大同市一些新建建筑尽管是节能建筑,但大多未安装供热计量系统,采暖仍按面积收费,采暖户没有节能的积极性,造成了节能建筑不节能;而既有的非节能住宅就更不用说了。大同市相关部门虽在推行采暖计量收费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受资金、技术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这一收费方式迟迟未能在大同市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