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 ,进一步做好武汉市的砂浆“禁现”工作,武汉市建委已明确了对砂浆“禁现”区域的划定,并要求各相关部门联合作战,进一步推动武汉市预拌砂浆的发展。
据悉,今年武汉市明确规定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以及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范围内,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都必须使用预拌砂浆,严令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这一明确划分将严格杜绝“插花地带”的出现,使砂浆“禁现”工作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明确。
据武汉市城建委介绍,为确保武汉市各城区的砂浆“禁现”工作取得成效,市城建委对各个相关职能部门也进行了明确要求:
一是明确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加强立法工作,尽快编制出预拌砂浆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建立起“各环节促进,多部门协同监管”的推广应用机制,确保“禁现”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明确武汉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要结合武汉市预拌砂浆产业的发展特点,有计划的利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扶持预拌砂浆的专用设备建设、项目贷款贴息以及预拌砂浆的科研、示范与推广项目。
三是要求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对设计单位进行严格要求,要按照《预拌砂浆》(jb/230-2007)及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四是要求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要及时采集和发布预拌砂浆的价格信息,适时编制相关补充额。
五是要求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对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将需要使用预拌砂浆的项目列入招标文件,便于工程建设中的管理。
六是要求市建筑管理站将“禁现”作为文明施工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执法检查的范围中。
七是要求工程监理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预拌砂浆使用情况的监督。
市建委表示,以上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应通力合作,相互协调、帮助,为武汉市的工程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全市预拌砂浆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切实的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