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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排出淘汰落后产能时间表 5月份分解落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2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经济参考报
核心提示:工信部排出淘汰落后产能时间表 5月份分解落实

  工信部新闻发言人朱宏任在22日召开的一季度工业通信业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已经排出淘汰落后产能的时间表,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力争在5月份把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省、区、市,对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和企业将加大处罚力度。

  记者还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第一季度,我国工业品出厂价格涨幅远远低于上游产品和要素价格涨幅,大大增加了企业成本压力和组织生产难度,而工信部预计,后期国际市场初级产品价格还将震荡上行。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郑立新表示,工信部与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等国务院17个部门,提出了淘汰落后产能部际协调小组组建方案,国务院已正式批复,相关工作方案已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在4月底前分解落实今年目标任务,并力争在5月份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

  当前,将以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各地区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最近一段时间工信部正与各省工业主管部门就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指标在进行衔接。郑立新专门谈到该具体指标的制定标准,“我们就是根据落后产能的标准来定,比如钢铁400立方米以下的炼铁炉,根据现有存量,确定要列到被淘汰的目标计划当中去的炉子数量。当然在这个计划的制定过程当中也是几上几下,包括地方政府跟企业之间的衔接、工信部有关部门跟省工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衔接。”

  据悉,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工信部等各部委将进一步强化政策约束机制,严防新增落后产能,并强化经济和法律手段,充分发挥差别电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机制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提高落后产能企业和项目使用能源、资源、环境、土地的成本。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任务的地区和企业还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而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地区和企业,在安排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土地开发利用、融资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将给工业运行带来压力。工业能耗占全社会的70%左右,一季度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7.6%,其中重工业用电增长30 .5%。朱宏任说,“既要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又要把过快增长的能耗降下来,将对全年工业运行形成不小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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