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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经信委赴地州开展散装水泥条例立法调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2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新疆经信委赴地州开展散装水泥条例立法调研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自治区经信委上报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列入今年政府立法调研论证项目。按照立法计划的时间安排,自治区经信委组织人员于3月24日至4月12日赴地州开展调研,目前疆内调研工作已经完成,调研组将对各地提供的意见进行梳理,对《条例》(草案)做出修改。

  调研组组长由自治区建材行办党委委员、副主任张明新担任,成员由自治区经信委法规处处长柴幸福、自治区散办副主任周军、自治区经信委法规处主任科员罗华、自治区散办科员赵小勇等组成。

  此次调研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一)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的经营现状和布局;

  (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征收及使用情况;

  (三)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工作的进度;

  (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砂浆在生产、销售、运输及使用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通过立法应该解决的问题及对立法的建议;

  (六)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考察企业的方式进行,调研地区包括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吐鲁番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和乌鲁木齐市。各地州经贸、建设、发改、财政、环保、交通和质检等部门及相关企业均安排人员参加座谈会,同时,调研组选择当地有代表性的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各一家进行参观。

  调研组通过对八地州的深入摸底,掌握了全疆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基本情况,听取了各地对于立法的合理建议,调研组将根据获取的材料进一步研究并修改《条例》(草案),为下一步去内地兄弟省区调研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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