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为推动我市农村散装水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自2010年起,市、区县将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专项扶持农村散装水泥直销点、专营店、小型混凝土搅拌站规范建设以及预拌砂浆产业发展。争取到2012年,散装水泥销售网点达到300个,基本完成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络布点工作,全市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