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2010年夏季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结束。该市散装办派出3名执法人员全程参加了这次由市建委、市检察院、市监察局联合组织的执法检查,历时33天,共检查单体工程1916项,建筑面积12406140平方米,共涉及306家建设单位。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开展了2010年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成员,派出3名执法人员全程参加了这次执法检查,检查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提高了散装水泥依法管理的效率和力度,扩大了散装水泥的使用范围。
在执法检查中,散装办执法人员依据《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及国家发展散装水泥的有关政策,重点检查了散装水泥在建工程是否使用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是否足额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情况。通过对1916项单体工程(建筑面积12406140平方米)的详细检查可以看出,目前淄博市在建工程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及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总体情况较好。多数工程都能按照国家政策和淄博市政府有关规定征收(减免)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全市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应用比例较高。在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集中使用的建设工地,因减少了砂子、水泥、石灰等建筑物料的现场存放,施工现场比较清洁,工地扬尘和噪声污染明显下降,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进一步提升。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部分未按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建设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予以补缴;对未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政策引导,责令改正。
近年来,淄博市散装办始终把依法推广散装水泥、发展商品混凝土作为散装水泥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自身执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淄博市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禁现”力度,彻底淘汰落后的现场搅拌施工方式,继续大力推动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发展及应用,实现清洁生产,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在依法管理的推动下,该市散装水泥工作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主要工作和各项指标均保持全省乃至全国领先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