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月20日闭幕的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描绘了深圳今后5年乃至未来更长一段时期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确立了努力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打造“深圳质量”,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奋斗目标。
水泥作为人类生活和社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建筑材料,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建筑业离不开的主要原材料。散装水泥作为环保、低碳的新型水泥品种,对社会的影响面十分广泛。发展散装水泥有利于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和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噪音污染,改善施工环境,提高劳动效益;有利于减少粉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降低二氧化硫排放,具有显著生态效益。
深圳作为国家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其散装水泥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为此,本报特组织此版专题,报道深圳发展散装水泥的新做法和新成效。
“十一五”“发散”成就显著
(一)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布局基本合理。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深圳市散装水泥中转库为161个,总库容量为26万吨;拥有各种散装水泥运输车201辆,装载量为9220吨。
截至2010年,全市各种体制且坚持正常生产的混凝土搅拌企业68家(法人企业),其中二级资质企业30家,三级资质企业38家,拥有2~4.5立方米的搅拌生产线218条,装机容量为每小时37860立方米,拥有各类搅拌车2900多辆、砼泵车300多辆。同时,全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12家,年生产能力约280万吨。
(二)满足城市建设需要,确保“深圳质量”。
“十一五”期间,深圳共使用散装水泥3557.9万吨,使用预拌砼10291万立方米,全市散装水泥使用率达67%;全市预拌砼使用率超过90%;使用各种新型墙材(包括加气砼砌块,各种新型墙材、墙板等)折合标砖102.1亿块,新型墙材使用率达95%。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的推广使用,在满足深圳城市建设需要的同时也确保了建设工程的质量。
(三)节约能源,成效显著。
深圳在推广使用预拌砼过程中,大胆创新,添加工业废渣———粉煤灰和矿渣粉替代水泥,节约资源能源,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圳在“十一五”期间共生产使用预拌砼10291万立方米,按生产每立方米砼添加70千克粉煤灰和60千克矿粉替代120千克水泥计算,累计节省水泥1235万吨,价值49.4亿元;使用粉煤灰720万吨,矿渣粉618万吨,利废利旧共为社会创造财富36.44亿元。
(四)保护环境,为建设宜居城市做贡献。
“十一五”期间,深圳累计使用散装水泥3557.9万吨,减排粉尘175万吨。按每吨标煤产生2.6吨二氧化碳、8.3千克二氧化硫、7.4千克氮氧化物计算,深圳市“十一五”期间使用散装水泥共节省标煤7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16万吨、二氧化硫6724吨、氮氧化物5834吨。“十一五”期间,深圳市生产使用新型墙材折标砖102.1亿块,累计节省土地16848亩,节煤6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64万吨、二氧化硫1.52万吨。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砼和散装水泥用量柱状图
加强法规建设完善“推散”法律体系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推散”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变化,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行业扩张过快,产能严重过剩,混凝土行业竞争十分激烈;国家加大“推散”力度,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支持使用预拌砂浆。
根据以上情况,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认为,发展散装水泥,推进节能减排,涉及发展模式和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必须有法律法规的强有力保障。于是,从2006年开始,深圳市启动了对1997年7月出台的《深圳市经济特区混凝土管理规定》的修改工作,历时近4年,《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预拌管理》)于2009年10月出台。《预拌管理》主要有五大亮点。
一是设置预拌企业设立或变更站点的审批制度。针对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预拌企业违反规划布点方案滥设分站点的问题,《预拌管理》明确规定,预拌企业设立站点,或搬迁、增设站点,或增加生产线的,应当符合市主管部门制定的布点规划方案,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同时,站点投产前,应当报市主管部门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建立预选材料供应商名录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预拌行业的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预拌管理》规定,实行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材料供应商名录管理制度。预拌企业需要向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销售预拌混凝土或预拌砂浆的,应当按照《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申请加入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材料供应商名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三是恢复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制度。为贯彻实施国家和深圳市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深圳市散装水泥使用率,《预拌管理》规定,袋装水泥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交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未预交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已开工的项目,不予办理隐蔽工程验收。
四是增加预拌产品购销合同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五是强化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使用管理制度。针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预拌管理》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向有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或经验收合格的预拌砂浆企业购买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会同预拌企业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对进场混凝土和砂浆进行联合验收,并按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混凝土和砂浆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承包合同及省市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情况进行监督。
这些制度的建立有效地规范了深圳市散装水泥行业的管理,缓解了混凝土行业投资过热现象,确保了混凝土原材料建筑质量,为打造建设行业的“深圳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推进标准化建设确保“深圳质量”
2010年,深圳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全国工程建设标准综合实施试点城市。为此,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散装水泥标准化为突破口,加强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一是对2004年编制的《预拌砂浆》等2个地方标准进行修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专家进行广泛论证,结合近年来的施工经验,针对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修编了《预拌砂浆生产技术规范》和《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范》,指导有关单位生产和使用预拌砂浆,为深圳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提供了较完备的技术支撑。二是正在制定《预拌砂浆施工工法》、《深圳市绿色再生骨料技术规范》、《深圳市绿色再生混凝土制品技术规范》和《深圳市生态混凝土技术标准》等规范与标准。三是准备编制《透水砖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海砂综合利用技术规程》、《生态砼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粉煤灰快速检测方法》(在混凝土及砂浆中应用)等标准规范,完善绿色建材标准体系,推进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化。
深圳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认真推进标准化建设,实施生产全过程的标准化和全员劳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产品质量。深圳市安托山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港创建材有限公司、深圳中天元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为海建材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走在了行业发展的前列。这些企业的产品受到国家和各地区重点工程的青睐,并在产品议价、解决纠纷中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
狠抓重点示范稳步推进“发散”工作
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是继续推进全市散装水泥发展的又一重大工作。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率先在政府工程和大型房地产项目中开展了试点示范工作。
全市共有预拌砂浆应用工程示范项目18个,总建筑面积26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18亿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首先确定深云村、万科五园、招商观园、招商澜园等8个工程,建筑面积共约90万平方米的预拌砂浆示范项目计划;其次又确定了深圳大运中心体育场工程等建筑面积约170万平方米的10个工程预拌砂浆示范项目计划。对这些试点工程项目,深圳市除了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扶持外,而且还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中安排380万元支持散装水泥工程示范建设,更争取了200万元财政资金予以补贴,以加大预拌砂浆的普及和推广力度,真正达到了典型引路、示范推广的作用,使深圳市预拌砂浆的推广及应用得到稳步发展。
2008年,深圳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实现了零的突破,达到5万多吨;2009年增加到10万多吨;2010年更上一层楼,达到40多万吨。
“十二五”新征途
不满足现状、不断创新是深圳人的秉性。随着深圳市加快打造“深圳质量”步伐的推进,深圳市“推散”工作更是进行得如火如荼。“十二五”期间,深圳市根据总体规划布局体系,确定了今后“推散”工作思路: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为出发点,从使用环节入手,依靠科技进步,通过加快发展预拌砂浆、提高散装水泥综合配套能力和资源综合利用能力,确保“十二五”期间深圳水泥散装率和散装水泥使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加大城市“禁现”工作力度,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市场监管及执法力度,稳定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品质,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有效推动“十二五”期间深圳散装水泥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根据深圳市“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进程和基础建设需求,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从四个方面狠抓落实:一是对预拌混凝土市场实际需求进行综合考虑与估算,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的布设及产量的设计进行总体规划,杜绝出现产能严重过剩问题;二是实施扶优扶强战略,培育骨干企业,鼓励预拌混凝土企业间开展良性竞争,推行绿色混凝土生产,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三是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整体水平,建立健全行业人才激励政策;加大科研投入,建立生产、应用、科研相结合的预拌混凝土研发体系;四是研究海砂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展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政策研究,争取深圳市在建筑节能、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研究与应用及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