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的使用管理,泗洪县散办根据《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联合县审图办,从今年8月1日起,要求各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时,必须标明使用的混凝土为预拌混凝土,注明清楚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各建设施工单位在报送施工图审查前,须将设计施工图报送泗洪县散装办,对预拌混凝土设计使用情况进行预审查。散装办和审图办共同把关,对于在施工图中未标明预拌混凝土的,坚决不予通过,并要求其退回整改,截止目前已退回近7家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单位,严格把好建筑施工前预拌混凝土设计使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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