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经信委《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0〕104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混凝土搅拌施工现场的备案管理,严控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行为,近日,泗洪县散办组织执法科、散装水泥管理科对拟申请现场搅拌混凝土和已办理现场搅拌混凝土备案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因施工周期,施工现场发生变化,个别建设工程已不再具备现场搅拌的条件,但依然现场搅拌;1家拟申请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并不符合备案条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对已不再具备现场搅拌条件的,检查组当即给予了批评教育,并当场回收了备案证书;对拟申请现场搅拌但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当场予以了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