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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梅州市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十二五” 规划》的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2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核心提示:关于征求《梅州市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十二五” 规划》的函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按省住建厅《关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办函 [2011]225号)的要求,局根据各县(市、区)的情况汇总后,统一编制了《梅州市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十二五”规划(征求函意见稿)》,现请你们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直接在原稿修改)加盖公章后于8月1日前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沈智良     联系电话(传真):2250413    

梅州市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十二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发展散装水泥是一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指导和推进梅州市“十二五”期间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根据《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商务部、财政部等2004第5号令)、《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广东省人大第46号公告)、《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编制《梅州市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规划范围、期限和依据

  (一)规划范围。
  梅州市所辖行政区域。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三)规划依据。
  根据《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商务部、财政部等2004第5号令)、《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广东省人大第46号公告)和《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

  二、梅州市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现状

  (一)散装水泥实现跨越式发展,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取得了巨大的综合社会效益
  “十一五”期间,全市散装水泥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带领和省散办正确指导下,及全市散装水泥战线的同志们共同努力下,全市超额完成“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发展散装水泥约2100万吨,比“十五”期间增长了近20倍,净增量超过2000万吨;2010年全市发展散装水泥约480万吨,发散率达38%,带来了巨大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发展散装水泥2100万吨,节约包装用纸12.6万吨,节约木材69万立方米,减少水泥损耗94.5万吨,节电1512万千瓦小时“十一五”期间。全社会对散装水泥发、运、储、用等环节的设施设备投入大量资金,现有散装水泥专用汽车200多辆,新增综合发散能力500万吨,“十一五”末,全市已形成综合发散能力1000万吨,为“十五”末的25倍。 

  (二)预拌混凝土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完成市区“禁现”目标,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十一五”期间,梅州市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由最初的3家发展到13家,拥有商品混凝土搅拌车130多辆、固定泵11台、汽车泵15辆,生产能力由40万立方米发展到500万立方米,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从最初的年产10万立方米到2010年的150万立方米。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取得了非常可观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建筑施工管理现代化和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改善了劳动条件,保护了劳动者身心健康,同时为文明施工、保护城市卫生环境、减少城市污染起了极大的作用,也为梅州“双创”成功作了极大贡献。 

  三、“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构建节约型社会、保护和改善环境、建设生态梅州为目的;以政策法规建设为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的各项政策法规,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对农村发散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农村发展散装水泥步伐,提高水泥散装率;以科技为支撑,大力提高散装水泥量,加快发展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实现散装水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抓好发展散装水泥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开拓创新。 

  (二)发展目标。 
  1、水泥散装率:2010年全市散装率达38%,每年实现递增5%以上,2015年,全市水泥散装率达60%以上。按国家要求大中型水泥企业散装率达到85%一上,市区所有建设工程全部使用散装水泥,县城城区、重点镇、中心镇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使用率达80%,乡镇建房散装水泥使用率达60%;  

  2、散装水泥量: 2010年全市散装水泥量480万吨,每年实现递增5%以上,2015年全市散装水泥量达700万吨以上;  
    
  3、商品混凝土:2010年全市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量为150万立方米,每年实现递增10%,到2015年全市实现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量为年应用250万立方米,实现梅州市区县城城区所有建设工程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重点镇、中心镇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率达80%以上, “十二五”期间累计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800万立方米;

  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布点规划。

  梅州市(含梅江区及梅县县城区)和各县(市、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具体规划布点如下(含原来已建投产企业):
  (1)梅州市规划区内8家混凝土搅拌站已建投产,“十二五”期间不再规划批建;
  (2)梅县混凝土搅拌生产企业站点:雁洋镇、松源镇、松口镇、大坪镇各1家、畲江镇2家;预拌砂浆企业站点:2家。
  (3)兴宁市混凝土搅拌生产企业站点:市区2家;新陂镇、宁中镇、刁坊镇各1家;预拌砂浆企业站点:2家。
  (4)五华县混凝土搅拌生产企业站点:县城区2家;华城镇、岐岭镇、安流镇各1家;预拌砂浆企业站点:1家。
  (5)丰顺县混凝土搅拌生产企业站点:县城区2家;汤坑镇、埔寨镇、丰良镇、留皇镇、潭江镇各1家;预拌砂浆企业站点:1家。
  (6)大埔县混凝土搅拌生产企业站点:县城区1家;三河镇、茶阳镇、高陂镇各1家;预拌砂浆企业站点:1家。
  (7)平远县混凝土搅拌生产企业站点:县城区3家;仁居镇1家。 预拌砂浆企业站点:1家。
  (8)蕉岭县混凝土搅拌生产企业站点:县城区1家;文福镇1家,新铺镇2家。预拌砂浆企业站点:1家。

  五、保证措施 

  (一)依法推进散装水泥发展应用工作,不断制定完善各工作措施。
  政策法规是加快散装水泥发展,实现水泥散装化的基本保证。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国家五部两局制定的《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及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等发展散装水泥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梅州市实情的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措施,切实把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纳入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工作中。 

  (二)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管力度,提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率和使用效能。
  在国家继续实行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的前提下,市和各县(市、区)散装办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率,加大对专项资金的检查监督,严肃财务财经纪律,引导水泥企业提高散装水泥综合配套能力和科技含量,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和杠杆作用。 

  (三)加大商品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加大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力度,不留一处死角,各县(市、区)散办要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争取早日出台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的政策,为实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提供政策保障。同时注重合理布局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防止过度竞争,为商品混凝土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围环境。

  (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综合配套能力。
  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加大对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提高预拌混凝土、散装水泥质量和技术含量,重点支持一些经济效益好,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
 
  五、大力开辟农村散装水泥市场,加快农村发展散装水泥步伐
  
  各县(市、区)散办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发展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依据村镇建设个体工程水泥用量小,作业点分散等特点,合理规划构建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络,为农村使用散装水泥提供便利,在严把质量关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散装水泥经营实体。同时,各县(市、区)散办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解决推散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快梅州市农村发展散装水泥步伐作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管理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散装水泥领导小组作用,将发散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强化奖惩机制;政府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配合,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强化执法监督力度,认真做好发散工作;散装水泥政府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作用,主动协调相关方面工作,指导和推进当地散装水泥发展。 

  七、强化宣传,进一步深化对发展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重要意义的认识

  “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宣传工作的力度,改进宣传方式,扩充宣传的内涵,提高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注重发散宣传的广泛性、针对性、实效性。大力宣传推广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与节约资源、环境保护与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及实现建筑工地现代化施工有机的结合起来。同时,要利用散装水泥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机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强化全民对发展散装水泥重要意义的认识,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散装绿色事业的发展。 

  八、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散办的管理、协调、服务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发散工作需要

  为适应新形势下发散工作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强散办机构和自身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各级散办要借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深化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引进激励机制。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制定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队伍行为;要加强职工政策法规教育、业务培训及自身的管理、协调、服务水平,依法行政,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推动散装水泥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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