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省经贸委组织召开《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座谈会,厦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参加了座谈会。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黄岩生、经济法规处处长林新森、省人大财经工委业务处副处长刘用安到会指导。省经贸委副主任马鉴康、原材料工业处、法规处、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相关人员、全省其他各设区市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及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也参加了座谈会。
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周洪先向会议做了《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介绍了全省贯彻实施《条例》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工作的有关建议。

厦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及各设区市散装办主任也介绍了所在地贯彻执行《条例》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尽快制定《条例》配套措施、评估有关制度设计、善于运用市场手段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的政策建议。马鉴康副主任提出了要从水泥生产到配送、使用各环节,考虑促进整个水泥产业链发展的思路,并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支持与协作,从战略的高度看待发展散装水泥事业。
该立法后评估座谈会为全面深入了解掌握《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所确定的制度实施情况及效果、存在问题,进而提出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改进执法的意见,形成政府立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结合于良性互动打下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