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绍兴市散装办邀请绍兴市经信委资源处、市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有关处长,赴绍兴中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专题调研预拌砂浆生产、经营及税负情况,指导企业开展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绍兴市散装办朱学峰主任介绍了发展预拌砂浆的国家、浙江省、市三个层面的政策要求和法律规定,介绍了预拌砂浆的优越性及绍兴情况,希望两部门给予关心和大力支持。绍兴中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绍兴益生砂浆科技有限公司、绍兴鼎峰砂浆有限公司企业介绍了生产、销售情况、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情况及存在的税率过高等问题,要求政府部门扶持新兴产业,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
两部门负责人讲解了国家有关政策,均表示国家鼓励的产业,我们一定大力支持。 预拌砂浆企业17.5%的税率确实太高,即使按预拌混凝土6.5%的营业税征收也是高的,对企业发展和预拌砂浆的应用很不利,我们非常理解,但限于体制问题,我们绍兴暂时无法为企业降低税率,应从各自的渠道向上级部门反映此问题。最好是国家商务部与税务总局有个意见,或者浙江省商务厅、国税局联合印发一个贯彻《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的实施意见,针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税率问题有明确的表述,问题就能解决。预拌砂浆已经列入了国家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只要废弃资源的品种和掺入率符合财税[2008]156号文件要求,生产过程中达到各类原材料单独储存、单独计量、配方合理、基础台账规范、稳定运行6个月等条件,可以申请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经考核合格后即可享受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调研组还参观了预拌砂浆生产线、试验室,为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做了具体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