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摸清梧州市辖各县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现状,完善散装办系统设备登记档案,指导和协调县域散装水泥的使用,继去年普检了苍梧县10多家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后,最近,梧州市散装办又对藤县辖区内的混凝土企业、水泥制品(构件)厂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6月12、13日,该市散装办在邓健生主任的带领下,先后检查了位于藤县潭东、塘步等镇的2家混凝土公司、2家散装水泥中转库和6家水泥制品(构件)生产企业。每到一家企业,散装办工作人员都深入生产第一线,全面了解企业生产、销售、散装水泥设施配置及水泥使用量(中转量)等情况,并一一做好记录。检查期间,检查组向6家水泥制品企业发放了《梧州市散装水泥执法检查备案表》、《关于必须使用散装水泥或预拌混凝土的告知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规定》(自治区政府令2003年第1号),向2家混凝土企业赠送了宣传水杯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砂浆)文件汇编》。在中转库现场,检查组发现有部分散装水泥被再包装销售的情况,检查组详细阐述了散装水泥有关政策,并依据财政部、自治区相关规定,对再包装销售的水泥中转库下发了《关于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通知》。
这次执法检查把散装水泥政策贯彻进一步推向了县、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必将有力提升该市县域散装水泥的使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