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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被批准列入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上海证券报
核心提示:三一重工被批准列入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三一重工列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这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唯一上榜企业。

    三一重工自2004年被确定为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企业以来,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快速发展,公司建立了专利战略平台———科技资讯港,完善了知识产权工作和制度体系,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至目前为止,三一集团共申请专利512件,授权专利300件,三一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据了解,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在两年创建期内,除了享受专项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以外,还可以享受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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