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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财经委来绍《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执法调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1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浙江省散装水泥信息网
核心提示:浙江省人大财经委来绍《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执法调研
  9月,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傅祖蓓、省商务厅纪委书记黄克旭、省散装办主任陈利永一行来绍兴开展《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执法调研,市人大组织召开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座谈会,市人大副主任王继岗,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夏能勇、副主任章柏顺、蔡溦,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民、市级有关部门参加了座谈会。

  市商务局副局长韩洪江汇报了绍兴市贯彻《条例》情况,市财政局、交通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分别汇报了根据职责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工作。

  马民副秘书长指出,绍兴市在贯彻《条例》中,总体情况比较好,但预拌砂浆相对薄弱,也有一定难度,下一步要做好:一是加强宣传,形成合力,相关部门和全社会要就贯彻《条例》形成共识。二是加强部门协调,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虽然事情不大,但牵涉的部门较多,要部门联动,共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三是适当的政策扶持,使用预拌砂浆确实存在成本提高的问题,有条件的话可以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

  陈利永主任对绍兴市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绍兴在2011年考核中位列全省前三位,希望加快各县(市)出台政策的力度,加强宣传的针对性,继续保持领先位置。

  省商务局黄克旭书记指出,作为散装水泥工作的主管部门,首先要感谢省人大,绍兴人大、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绍兴在贯彻《条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很有成效,要以这次省人大执法调研为契机,继续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同时要求绍兴市商务局、散装水泥办公室做好:

  1、抓落实整改。要针对绍兴市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存在的问题、省人大财经委傅祖蓓副主任和省厅的要求,及时整改,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2、抓协调推进。市商务局要履行散装水泥监督管理牵头的职责,主动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积极开展协调工作,要抓好有关县市的协调,整体推进绍兴市的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

  3、抓自身建设。管理要强化,机构队伍要完善,人员要配齐,素质要提高。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傅祖蓓指出,《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虽然小,实施效果是比较好的,绍兴的实践表明《条例》的颁布实施很有必要,一是推进了散装水泥执法机构的建设和完善,二是加强了执法力度,推进了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使用,三是推进了资源的节约和利用,推进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

  绍兴市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得比较到位,对下一步工作,傅祖蓓副主任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多层次的宣传,特别是要宣传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在资源节约和利用、环境改善等方面的作用,提高认识。要加大表彰力度,树立正面典型,也要加大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

  2、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执法力度。要总结绍兴在贯彻《条例》方面的成功经验,要完善具体操作,重点是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3、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在现有基础上,要加强与水利、农办等部门的联系和联动,推进在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中推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应用。

  绍兴市人大王继岗副主任就绍兴市贯彻《条例》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1、要保持成绩。省里的表扬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也是政府、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要保持好的方面和做法,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2、要积极整改。市商务局和有关部门要对有关问题及时整改,针对地区不平衡的问题,由市人大给有关县市政府沟通,尽快出台贯彻《条例》的政府文件。

  3、要形成合力。《条例》的贯彻实施要靠政府有关部门的合力推进,市商务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管理的力度。市人大要继续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支持政府贯彻落实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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