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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散装水泥地方立法工作扎实推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广西散装办
核心提示:广西散装水泥地方立法工作扎实推进

  2012年10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立法前期调研评审会顺利召开,这标志着广西散装水泥立法工作又迈出了可喜一步,也意味着广西散装水泥地方立法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扎实推进。此次评审会,由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工信委主办,来自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环保厅等部门以及法学、经济学界的11位专家参加了评审,自治区法制办副巡视员覃安,自治区工信委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蔡少华、自治区工信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调研员游志强出席会议。

  与会专家认真讨论了调研报告和《条例》(草案初稿),一致认为调研报告调研扎实,论据充分,论证系统严密,对广西散装水泥立法的必要性论证说服力强,立法基础较好,《条例》(草案初稿)相对成熟;一致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快广西散装水泥地方立法步伐,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列入2013年立法计划,为广西散装水泥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参加评审的一些专家建议,《条例》应该更加注重内容的衔接,在散装水泥管理体制等方面应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和论证;同时,有的专家建议,应该按照工信部、商务部等部委的要求,把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水泥基材料作为节能环保产业管理好。

  覃安副巡视员代表自治区法制办对认真参加评审各位专家表示感谢,并指出,开展政府立法前期调研并对调研成果进行评审是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自治区法制办对此高度重视;他要求,《条例》的起草要克服部门利益,加强部门协调和沟通;希望起草部门根据评审会上专家们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并按程序做好上报工作。

  此次立法前期调研评审会的顺利召开,是自治区法制办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自治区工信委高度重视、努力争取的结果,为广西散装水泥地方立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今年以来,广西散装水泥地方立法工作进展顺利,在自治区法制办深入开展立法前期调研的同时,自治区人大财经委也进行了扎实的调查研究。目前,调研组已经对区内及江西、福建、黑龙江、辽宁、湖北、河北、天津、北京等省市的散装水泥发展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征求了区内散装水泥管理相关部门和部分水泥生产、使用企业的立法建议或者意见。从调研反映的情况来看,广西散装水泥地方立法非常必要,立法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我们相信,随着本次评审会的圆满召开,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广西散装水泥地方立法工作将更加扎实地向前推进,将为解决制约广西散装水泥的体制机制的主要重点难点问题提供契机,必然会推动广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对广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节能减排做出更大贡献,推动广西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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