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南京市散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再次学习了《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和《行政处罚法》中的有关条文。学习中,大家针对各自理解的条文含义与在日常的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相结合,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开展了热烈地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自2011年1月起施行至今已经两年多了。两年来,南京市散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市预拌砂浆供应量从2010年的25万吨增加到2012年的120万吨,《条例》的施行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日常的行政执法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实际操作的问题,此次学习对《条例》和《行政处罚法》中的相关条文有了更加感性的认识,对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大有益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