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使用预拌砂浆具有节能减排、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等许多益处,但仍有一些房产开发商、建设施工单位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较多,而忽视使用预拌砂浆产生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浙江省散装办积极探索、认真履职、大胆工作,不断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对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对违反法规又拒不整改的单位采取强硬行政手段予以处罚,创造性地开展预拌砂浆执法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绩效。
另外,浙江省散装办和杭州、金华、绍兴市等联合组建行政执法检查组,加大现场执法督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使预拌砂浆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有效地促进了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的开展。
浙江省散装办还多次联合省建筑业管理局、市、县(市、区)散装办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抽查100多个工地,查处违法进行现场搅拌行为,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杭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等市及部分县(市、区)进一步加大实施“禁现”工作力度,分别在各自辖区内开展执法检查。全省共检查禁现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地700多个(约建筑面积4000万平方米),对违法进行现场搅拌行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0多份、处罚决定书10多份,行政处罚金额达20多万元,有效推进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2012年,浙江省人大财经委组织对各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与调研,主要目的是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推动法规实施中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通过检查与调研《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后,充分肯定《条例》贯彻实施取得成效。
开展预拌砂浆执法以来,浙江省散装办始终围绕促进节能减排,建设“美丽浙江”的主线,多层次、大视角地对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并全方位地加以解决。并把预拌砂浆单项执法逐步串联起来,不简单的为执法而执法,力求在执法过程中解决预拌砂浆发展过程中深层次矛盾,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又好又快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