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2,393,908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7月1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比例共同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5,408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流通股获送3.2股的对价。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年6月6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7月13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7月19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82,393,908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19.34%、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24.62%和公司股份总数的10.83%;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1、承诺情况
(1)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原非流通股股份。
(2)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即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佳卓集团有限公司,还分别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无其他特别承诺。
2、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的核查意见为:2006年7月—2007年7月期间,中联重科的相关股东均按照承诺的约定完全履行其承诺;中联重科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将不影响该股东完全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相关承诺。
六、其他事项
1、公司限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3、深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