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广西南宁:生产销售不合格混凝土或被撤销资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2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南宁新闻网
核心提示:广西南宁:生产销售不合格混凝土或被撤销资质
  《南宁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即将执行的《办法》规定,涉及建设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施工安全和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不仅要备案,还要向社会公布该建设工程材料的产品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等信息。 

  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变“透明”

  “买房或是住房,我们都非常关心房子的质量问题,也就是用料问题。”市民陈先生的这番话想必是说出了大多数人的心声。

  这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所以,建设工程材料可不能随便用。对此,《办法》规定,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要具备五大类型的证明文件,即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和使用说明书;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实行生产许可制度、卫生许可制度或者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应当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或者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文件;新型建设工程材料应当具备国家、自治区规定的证明文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证明文件。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在南宁销售涉及建设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施工安全和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的,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产品备案手续。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