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2014年起广深新建保障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南方都市报
核心提示:2014年起广深新建保障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近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广州、深圳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方案》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新建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以及其他公益性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建设的增量成本纳入投资预算。广州、深圳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从明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地区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不低于25%,并逐年递增25个百分点;从2017年1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上述项目不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并建设的,不得批准项目立项和节能评估文件,不得办理规划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 

  此外,《方案》还透露,从2017年1月1日起,广东省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广州、深圳实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到“十二五”期末,广东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0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10个以上的绿色生态城(园)区。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