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乐清市散装水泥工作在省、市散装办和发改局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进散装水泥快速发展。全年完成散装水泥使用量164.77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48.72万吨,同比增长41.98%,完成温州市下达年度计划149.79%,全年完成预拌混凝土供应量331.24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120.21万立方米,同比增长56.96%。完成温州市下达年度计划157.73%。按全年共使用散装水泥160万吨计,共节约标煤5.28万吨,减少水泥损失7.2万吨,节约电1152万度,减少水泥粉尘排放1.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2.8吨,二氧化碳排放7.2万吨,创综合经济效益7200万元。节能减排效益显著,为全市PM2.5治理做出极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