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扬州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方案出炉,通过此次整治,该市要求工地围挡布设、施工道路硬化、进出车辆冲洗、裸土覆盖绿化这四项整治措施的实现率,均要达到95%以上。
此次该市明确,工程建设单位对工地扬尘治理负总责。今后,建设单位需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根据扬尘来源,此次明确了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在施工场地,要求工地必须设置围挡,现场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露天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对建筑土方、建筑垃圾等施工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对施工物料,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对市政道路进行路面开挖、路面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也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规定区域内的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扬州市还明确,对施工扬尘防控不力的建筑工地,今后管理部门可采取停工整改、不良行为记录、予以行政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保持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