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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违章!一混凝土公司发生事故致1人死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10-2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新民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近日,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沈阳财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4・5”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近日,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沈阳财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4・5”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4月5日22时09分许,在沈阳财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所有人为灯塔市庆驰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辽K7C039货车卸车作业时发生侧翻,导致驾驶员王*被倾泻石子掩埋,后经120急救人员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新民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联合调查组,调查组由应急局、公安局、总工会、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辽滨街道办事处、辽滨派出所等部门组成,并邀请纪委监委、检察院派员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原则,通过调查询问、现场勘验、查阅资料和司法鉴定等方式,查明了事件发生经过、原因、相关处置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一、涉事单位、人员及车辆概况


(一)事故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灯塔市庆驰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7日


经营场所:灯塔市红运家园A区16号楼3单元2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其他单位概况


1.单位名称:沈阳财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7日


经营场所:新民市辽滨街道瓦房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机械设备及汽车租赁服务;建筑材料、建筑砂浆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单位名称:辽阳市金山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7月25日


经营场所:辽阳市白塔区富虹大街111号-3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系辽K8093挂合法号牌所有人,与本次事故无关联,事发挂车为假牌车辆。


(三)涉事人员


1.姓名:王*(死者),男,46岁,汉族


身份证号:210181************


涉事车辆驾驶员,事故直接作业人员。


2.姓名:裴**,男,36岁,汉族


身份证号:210181************


事故车辆实际所有人、雇主。


3.姓名:高*,男,46岁,汉族


身份证号:232622************


同车组驾驶员,事故目击者。


(四)肇事车辆主车信息


主车号牌:辽K7C039


车辆类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登记所有人:灯塔市庆驰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发动机型号:CA6DM2-46***


发动机号:53374***


车辆识别代号:LFWSRXSJ6L1******


实际所有人:裴**


(五)肇事车辆挂车信息


现场悬挂辽K8093挂,系假牌自卸式半挂车,合法号牌车辆当日在吉林省正常行驶。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4月5日,驾驶员高*、王*受裴**安排,分别驾驶货车从本溪石桥子料场装载石子送往沈阳财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1时30分高*、王*到达沈阳财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收料员姚**对两车依次过磅,过磅之后前往卸料区卸料,由高*先行完成卸料,高*卸完料后王*随之去卸料。


王*驾车进入卸料区域后,在未打开左侧六扇箱板手动锁的情况下,直接在车辆尾部操作液压分配器升起车斗。而后走至车头位置,因箱板完全闭锁,石子无法排出,导致车斗内货物重心偏移,挂车向左侧倾斜。王*发现车辆倾斜后,立即从车头左侧位置向车尾方向快速行进,行进过程中车辆发生侧翻,大量石子倾泻而下,王*被倾覆石子掩埋。


高*发现该情况后,立即跑过去用手开始挖掘散落石子,同时和王*进行对话确定他的位置,随后找了把铁锹接着挖,同时呼喊在另一处卸料的作业司机过来帮忙,然后给车主裴**打电话。裴**接到高*电话后立即拨打了119、120、110,并赶赴现场。裴**和消防救援人员先后到达事发现场,消防救援人员到达后将王*从石子中挖出,120急救人员现场对王*身体情况进行查看并做了心电图,发现王*瞳孔扩大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沈阳财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全景)


(二)应急救援处置


事故发生后,新民公安、应急、消防、卫健等部门迅速组织力量赶到现场开展事故救援和现场处置工作。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排除刑事案件可能;财利公司配合做好现场保护。


三、现场勘验及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


(一)现场勘验情况


事发场地为沈阳财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卸料区,事发车辆车头车牌为辽K7C039、挂车车牌为辽K8093挂。死者王*掩埋位置距挂车车尾距离约为5.7米,距挂车车厢箱板距离约为1米。石子散落最远距离距挂车车斗约为5.5米。事发挂车现场测量长度约为13.1米,挂车车斗宽约2.6米,高约1.9米。根据事发车辆以往过磅单及当日收料员记录单据,该事发车辆进站毛重约为107吨,车辆自重约为24吨。经查看挂车车斗左侧(至地面一侧)箱板锁均未打开,货箱自卸液压举升缸处于半伸缩工作状态。车辆车头朝向为正北方向,未发生侧翻,挂车朝向为南北方向,向西侧(左侧)侧翻。事发车辆东侧为生产车间库房,北侧为生产车间,南侧为废料区,西侧为沙堆区,东南方为石子区。


(现场勘验照片)


(二)沈阳汽车事故鉴定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


(1)辽K7C039/辽K8093挂号半挂汽车列车在事故现场进行卸货作业时,其辽K8093挂号半挂车货箱自卸液压举升缸处于半伸缩工作状态,辽K8093挂号半挂车货箱向左倾斜过程中,其左侧卸料栏板锁紧装置处于锁紧状态,车载碎石无法通过货箱左侧栏板排出。随着辽K8093挂号半挂车货箱自卸液压举升缸的举升,辽K7C039/辽K8093挂号半挂汽车列车车载碎石受重心偏移由其货箱上方洒落,将驾驶员埋没于汽车列车左侧位置。


(2)车辆总重107.58吨,自重约24吨,载货约83吨,严重超载,车辆超载率约150%,稳定性大幅下降,显著加剧事故风险与后果。


四、事故调查情况


裴**于2026年3月购入辽K7C039等车辆,挂靠灯塔市庆驰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承接沈阳财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石子运输业务,雇佣王*、高*按趟计酬,并指使、纵容驾驶员严重超载。


灯塔市庆驰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对挂靠车辆只挂名、无管理,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开展安全教育、未排查隐患,对车辆转让、超载、使用假牌等违法行为全然不知,安全管理完全失控。


辽阳市金山运输有限公司与裴**无业务及挂靠关系,事发挂车系盗用其合法号牌的假牌车辆。


沈阳财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了符合条件的硬覆盖场地,但对外来车辆违章操作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


五、事故原因及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1. 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驾驶员王*安全意识淡薄,未遵守自卸货车卸料安全操作规程,未提前解锁卸料箱板便举升车斗,导致货物无法排出、重心偏移,直接引发挂车侧翻,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主要原因。


2. 车辆严重超载:涉事车辆超载率达150%,车辆负载远超额定标准,车身稳定性大幅下降,轻微重心偏移即引发侧翻,加重了事故后果。


(二)间接原因


1. 车辆雇主安全管理失职:车辆实际所有人裴**未对雇佣驾驶员开展岗前安全培训,组织、指使车辆超载运输,违规安排超限车辆作业,是事故发生的重要间接原因。同时放任假牌挂车投入运营。


2. 挂靠运输公司主体责任悬空:灯塔市庆驰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对名下车辆管控形同虚设,不知情、未审核车辆转让情况,未与实际车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收取管理费用、未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完全未履行车辆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放任挂靠车辆违法运营。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综合认定,2026年4月5日,沈阳财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货车侧翻致人死亡事故,是一起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人员违章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运输车辆非法违规营运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


(一)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王*(死者):作为涉事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作业规程,且车辆严重超载,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免于追究责任。


(二)责任人员处理意见


1.裴**(车辆实际所有人)责任认定:主要责任。指使超载、未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放任假牌车辆运营,违法情节严重。


处理建议:由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其超载、使用假牌、非法承揽货运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2.于*(灯塔市庆驰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责任认定:主要领导责任。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挂靠车辆失管失控,未履行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法定职责。


处理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涉事单位处理建议


1.灯塔市庆驰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责任认定:主要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挂靠管理混乱,放任车辆违法运营。


处理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予以行政处罚;由辽阳市灯塔市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整治挂靠乱象,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七、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及防范整改措施


为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针对本次事故暴露的问题,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压实货运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车辆运营管理


1. 灯塔市庆驰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立即开展全员、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梳理名下挂靠车辆,逐一核实车辆实际所有人、车况、运营资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建立车辆、驾驶员动态台账。


2. 严格落实驾驶员岗前安全培训、日常安全教育、操作规程培训及考核制度,未培训、未考核、不合格人员一律禁止上岗作业。


3. 建立车辆日常检查、定期维保、超载管控制度,严查套牌、改装、报废车辆,杜绝超载、违规作业行为,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查非法营运行为,强化个人雇主监管


1.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货运行业专项排查,严厉打击无资质营运、个人非法承揽货运业务、指使车辆超载、挂车套牌、私自改装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


2. 建立货运车辆实际所有人、雇佣人员备案管理制度,压实个人雇主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岗前培训、车辆管控、合规运营的法定责任。


(三)强化行业监管,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1. 交通部门强化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监管,常态化排查运输企业挂靠管理混乱、车辆违法营运、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超载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


2. 住建、属地街道联动,加强对混凝土搅拌企业厂区作业的日常安全监管,重点排查外来施工、装卸安全隐患。


3. 各相关行业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全面消除同类安全隐患。


(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相关部门建立货运行业、厂区装卸作业常态化监管、常态化普法、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堵塞安全漏洞,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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