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南宁市预拌混凝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南宁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信用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南工信规〔2017〕1号)要求,2018年5月7日起,南宁市启动了预拌混凝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信用考核评价工作。
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并持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正常生产和经营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均应接受信用考核评价。信用考核评价指标由一票否决项、资格和素质、诚信建设、质量控制、安全文明生产及运输管理、附加指标六部分组成。企业信用考核评价结果设AAA、AA、A三个等级。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考核评价结果是全市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含政府性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项目)优先推荐混凝土供应商的主要依据。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考核评价未获等级的,市建设部门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其列为差异化监管的重点对象,且原则上全市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不得在上述预拌混凝土企业中选择。同时,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考核评价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评优评先、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政策扶持等相结合。
此次信用评价考核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制定评价标准,市混凝土协会协会负责开展南宁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信用考核评价的具体工作。信用考核评价结果将于6月上旬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