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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预警 今日起合肥搅拌车禁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合肥在线
核心提示:11月7日傍晚,安徽省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的通知》,从11月8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和Ⅱ级响应措施。这也是下半年合肥市首次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所有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车、沙石运输车、运料车、混凝土搅拌车禁止上路通行;依法禁止农用车进入二环以内。

11月7日傍晚,安徽省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的通知》,从11月8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和Ⅱ级响应措施。这也是下半年合肥市首次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所有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车、沙石运输车、运料车、混凝土搅拌车禁止上路通行;依法禁止农用车进入二环以内。


经预测,安徽合肥等15市11月8日凌晨至11月13日午后,可能出现大气持续重污染过程。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皖气领办〔2018〕5号)的要求,经合肥政府同意,决定合肥市于11月8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和Ⅱ级响应措施。《通知》要求,合肥市公安局启动重型车绕行方案,依法禁止农用车进入二环以内。


根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型车辆绕行方案(试行)》规定,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后,所有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车、沙石运输车、运料车、混凝土搅拌车禁止上道路通行。合肥市在现有重型车辆限行区域的基础上,临时扩大重型车辆限行范围,具体为方兴大道以北、上海路(连郎溪路、文忠路)以西、魏武路以南、蒙城北路以东、金梅路以南、合淮路以东、合淮路转西二环段,合六路以南,以上范围均包含本道路,除执行应急、施救、绿化、环卫、公共服务等民生保障性工作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禁止驶入上述区域。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也要按要求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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