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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沈阳机床获退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1-2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证券报
核心提示:冀东水泥沈阳机床获退税
  冀东水泥公告,经唐山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公司本部于12月28日收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退还增值税664万元。

  截至2009年12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收到增值税退税16097万元,全部计入当期利润总额。今年1-9月,冀东水泥实现净利润73282.28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相关规定,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沈阳机床公告,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同意退付公司2008年1-12月份增值税602万元,退付沈阳机床银丰铸造有限公司增值税1335万元,退付沈阳第一机床厂增值税662元,合计2599万元。

  上述款项不属于出口产品退税且均已到账,按照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影响公司2009年损益金额为2599万元。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2608.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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