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已经开始对本市藉汽车和外地藉进入广州行驶的汽车发放环保标志。按照规定,2001年9月1日前登记的压燃式重型汽车发给黄色环保标志(黄标),2001年9月1日后登记的压燃式重型汽车发给绿色环保标志。
按照广州市政府的计划,2009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本市藉货车通行内环路以内所有道路,2009年7月1日起,禁行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据报道广州市约26万辆“黄标车”将受影响。
广州市若实施这一限行规定,对混凝土运输车的通行将带来巨大的影响。据砼协会初步收集到的资料统计,广州市砼行业的混凝土搅拌车约三分之一是“黄标车”,市内“老企业”的“黄标车”比例特别大,“黄标车”占“老企业”搅拌车的比例达到50—80%。限行规定暂时没有对番禺、花都、增城、从化的砼企业造成影响。在目前的经济情况下,企业根本无法承受大量更新车辆的费用,对“老企业”的经营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混凝土分会将密切关注事件对行业带来的影响,正在收集企业意见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
据悉,除广州市对汽车实行环保标志管理限行措施外。北京市也出台规定将于明年初起禁止“黄标车”进入五环路以内行驶,明年下半年将进一步禁止“黄标车”行驶六环路以内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