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经信委公布了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单,常州市众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伟凝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尼高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正豪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东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振利高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等六家企业首次入选。这些企业的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抗裂抹灰砂浆、面砖粘结砂浆、界面砂浆等产品,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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