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混凝土车车轮带泥污染路面 损市容领8000元罚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9-1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南国今报
核心提示:混凝土车车轮带泥污染路面 损市容领8000元罚单
  7月25日,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桂柳路时,发现一辆混凝土搅拌车的车轮带泥,严重污染城市道路。执法人员经调查得知,车辆是从桂柳路某公司开往市内一建筑工地的混凝土搅拌车,由于该公司施工现场泥泞不堪,车辆驶出路面之前,未按有关要求对车轮进行冲洗,导致了路面污染。

  随后,执法人员与该公司负责人共同测量,发现被污染面积200平方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被处以每平方米40元的罚款,共罚款8000元。

  相关链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司乘人员不得沿途抛撒杂物。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必须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不得泄漏、遗撒;该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还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罚款,但对单位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个人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200元。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共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