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意见稿规定,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将被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对建筑节能提出明确要求外,征求意见稿还对工业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公共机构节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等提出了详细要求,并提出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的办法和激励措施,明确要求对节能管理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国家工作人员严处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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