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导致一死七伤的“11·14”温州高架桥坍塌事故发出通报:经初步调查,该起事故的原因是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据了解,温州市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在建的高架桥坍塌事故发生后,温州市政府及鹿城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就伤员抢救、医治、善后等工作及时作出部署。温州市、鹿城区安监部门即组织力量对事故原因开展调查。鹿城区政府向居住在事故警戒线之内的9名群众发放生活费,让他们临时住商务宾馆或投亲靠友。同时向杭州及德国专家联系,清理、吊运坍塌下来的几十吨重的混凝土箱梁“庞然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