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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散装水泥管理条例本月起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0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山西新闻网
核心提示:大同市散装水泥管理条例本月起实施
  从本月起,《大同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开创了全省预拌混凝土行政管理的先河。

  条例明确规定,市内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未使用并擅自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水泥总量500吨以上的建设项目,散装水泥使用率未达到60%以上的,主管部门可对建设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据了解,每推广使用1万吨散装水泥,可节约水泥包装袋20万只,节约煤炭78吨,节约水1.2万立方米,减少粉尘排放42吨等。每生产使用1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可再生利用污染环境的粉煤灰0.12万吨、矿粉0.09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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