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规定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7]106号)文件精神,在企业申报,各县(区)建设局和相关专业局初审合格的基础上,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经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符合叁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33家企业的42项资质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请各有关企业及时到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办理资质证书事宜。
请湖州同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优大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湖州佳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州泰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湖州中恒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湖州天明园艺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鸿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世杰节能门窗有限公司、长兴耿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长兴天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兴胜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长兴乐华建设有限公司、长兴云海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安吉顺凯建设有限公司等14家新批企业尽快领取已通过预注册(预变更)的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除外),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和有关建筑统计制度,及时上网录入企业信息,按时准确上报定期报表和年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遵守建筑业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和定期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