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召开的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安徽省质监系统查办违法案件5094多起,涉案货值达6492.6余万元。查处、淘汰无生产许可证商家536家,移送司法机关9起,其中有关混凝土企业的一起:
2011年1月13日,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池州某混凝土公司对其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进行了检查,并现场对强度等级为C25m/m,坍落度为120±30mm的预拌混凝土进行了抽样。经池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该批预拌混凝土样品依据GB/T 14902-2003标准检验不合格。该公司生产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依法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