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刊登的《水泥铺路不凝固数万损失难获赔》一文。自报道后,李先生在得到了芦溪县质监局会去取样监测的承诺之后,就耐心地等待了一个多月,但一直没见有人前来处理。直到4月11日,他突然收到了一份《调解终止书》,宣告终止调解。
承诺到现场调查,一个月都没人来
“我去年11月购买了珠山公司的70吨水泥,承接了一条数百米的村级公路的修建。当水泥铺上路面后,出现28天都不凝固的现象,厂家派人进行现场查看,双方口头约定,为赶工期,厂家先赔偿50吨水泥,再由我将出现问题的水泥送到检测部门检测,如确属水泥质量问题,再进行其他方面的赔偿。在经宜春一家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后,认定该批水泥为不合格水泥,但厂家却变了卦,拒绝履行原先约定的赔偿。”日前,李先生向记者重述了当时情况。
李先生称,他于3月2日向珠山公司所在的芦溪质监局反映情况,当时该局执法大队的刘队长表示,他们要现场取样重新检测,并承诺第二天就会到现场调查。此后,李先生就一直等待质监人员到来,可是至今也没见有人来过。而他存放的水泥样也因时间的拖延,早就过了保质期。
突然传真来一份《调解终止书》
记者从李先生手中看到了一份《调解终止书》,这是芦溪县质监局于11日传真给他的。该调解书上给出了几点终止调解的理由,如双方各执一词、该局不能跨区域调查等。
李先生表示,一个多月前他去投诉时,执法人员的当面承诺已经被全盘推翻,而且既然是调解书,应该是双方参与调解,而一个多月来,他从未接到该局任何调解通知或电话。李先生还指着该调解书的落款日期称,上面的日期是3月19日,说明该局早就拟定了这份调解终止书,却直到现在才传真给他,究竟是何道理。
萍乡市质监局表示会尽快介入协调
而就在这近一个月时间内,记者也多次前往或电话联系芦溪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该局每次都告诉记者,珠山公司不愿意前来接受询问,因此还未解决。
在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调解终止书》一事后,记者又再次联系了芦溪县质监局,该局的陈局长又以事发在宜春市,他们不能异地执法的理由搪塞记者,而当记者问及消费者已反映了一个多月,为何还未向主管局请示时,其又以建议消费者向当地的质监部门反映为由,未给出正面回答。
9日,记者来到芦溪质监局的主管局萍乡市质监局,该局叶局长当场就指派了两名分管副局长协调处理此事。已接手此事的肖副局长当即表示,会马上通知消费者带好相关材料前来协商,争取尽快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