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2013年浙江省《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和执法实务培训在杭州开班。本次培训是省散装办组织的第七次《条例》培训,来自全省部分市、县(市、区)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及散装办工作人员近60人报名参加了培训。
浙江省散装办陈利永主任和省商务厅政法处许关中副处长出席了开学典礼。陈利永主任就《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及我省执法现状和存在问题做了阐述,并要求各市、县(市、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对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执法水平,丰富依法处理案件的经验,要结合新形势下散装水泥工作的需要,切实履行好《条例》赋予的职责,推动全省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许关中副处长肯定了我省近年来行政执法工作的成绩,并对培训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培训人员提高对培训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培训效果,学以致用。
26日至28日,培训班正式授课。本次培训邀请了省人大法工委经济法规处路国连副处长和省法制办行政法制研究室钟瑞友副主任到班授课。他们围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几项重要法律,结合案例,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地向学员们进行了讲解。省散装办陈利永主任、骆公望副主任及几名业务科长则分别就《条例》的制定情况及具体条款、配套政策等内容和现场执法实务要点进行了细致解说。学员们学习热情浓厚,上课时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下课时积极向授课老师请教,相互之间充分交流,共同进步,充分展现了散装水泥战线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29日,骆公望副主任进行了小结,他表示,本次培训班取得了积极成效,要求各学员今后能进一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依法行政和执法。随后,各学员们参加了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为今后申领行政执法证做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