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水泥行业建言产能置换:先淘汰落后产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2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核心提示:水泥行业建言产能置换:先淘汰落后产能
  一位行业权威知情人士透露,针对工信部正在研究的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水泥行业人士正在积极向政府部门建议,希望先淘汰落后产能,再研究产能置换的具体操作办法。

  该人士同时透露,工信部正在研究的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方案目前还没有确定,主要由于担心产能置换执行措施不完善,导致产能指标重复利用,进而加剧水泥行业产能过剩。

  该知情人士表示,此次工信部针对水泥行业产能过剩讨论了两方面问题:第一是对过去违建水泥生产线项目的处置,第二是淘汰水泥落后产能对产能淘汰的范围要扩大,不止要淘汰落后的立窑生产线,小的新型干法生产线中能耗高、环保不达标的也要淘汰。

  据大智慧通讯社了解,早在2008年发改委提出产能置换,让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关停落后产能。产能置换就是地方政府企业和发改委达成协议,如果淘汰落后产能,就可以获批新的产能,新产能的效率较落后产能的更高。

  然而,2008年-2012年,全国水泥熟料总产能却增长了110%,怎样走出越淘汰落后产能、总产能越大的悖论,成为当前重要的问题。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国发38号文后,很多省提出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产能,但存在重复利用指标的现象,产能越淘汰越多。现在由省政府审批水泥投资,如果操作不好,会加剧产能过剩。因此水泥行业人士正在积极向政府部门建议,希望先淘汰落后产能,再研究产能置换的具体操作办法。

  2009年9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发38号文),明确要求“各省(市、区)必须尽快制定三年内彻底淘汰落后产能时间表”。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