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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约法七章禁止入市给水泥罐车“套笼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9-0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郑州晚报
核心提示:郑州:约法七章禁止入市给水泥罐车“套笼头”
  约法七章严管水泥罐车 

  昨日上午,郑州市交通治理年工地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科学大道与西三环交叉口一工地举行。市建委对全市1300多辆水泥罐车约法七章。 

  混凝土及散装水泥运输车驾驶员必须取得上岗资格证,凡未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不得驾驶混凝土车辆和散装水泥运输车。 

  混凝土及散装水泥运输车必须到郑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进行登记,统一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特许通行证。 

  凡个人全年因交通违法被记录两次的司机,建议交通部门吊销其驾驶员上岗证,交警部门停止办理该车辆的入市通行证。 

  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混凝土运输车辆,不予办理该车的入市通行证,并停止办理该挂靠单位所有车辆的入市通行证。 

  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不得参加年终的评先评优活动。 

  各混凝土生产企业每月要向混凝土协会上报安全报告,混凝土协会每季向散装办报一次安全报告。 

  混凝土及散装水泥运输车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行。凡未上报安全报告的混凝土企业不予办理通行证。 

  警方和管理部门联手治理水泥罐车 

  本市交通治理年活动开展以来,市建委已经对8辆公务车辆违章被记录的司机,采取了扣除全年安全行车奖,限1周内到交警部门交罚款的处理。对两辆违章水泥罐车司机给予吊销其驾驶员上岗证、不予办理该车的入市通行证、并停止运行6个月的处理。 

  经常在长江路大学路口过街的刘大伯每天早晨晨练时,最头疼的就是过长江路:“清晨的水泥罐车开得太快,也不看信号灯,让人胆战心惊。” 

  近段时间,交警部门陆续开展了对水泥罐车、垃圾车、公交车、出租车等专项治理,特别是对水泥罐车、垃圾车的治理。 

  对水泥罐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希望市民利用手中的DV、照相机或手机,拍摄那些闯红灯、闯禁行、牌照不清楚的违法车辆,并向交警、建委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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