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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上限处罚三违法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9-15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环境报
核心提示:沈阳上限处罚三违法企业
  辽宁省沈阳市环保部门近日做出决定,对沈阳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远东花园项目部和沈阳四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3家单位的未批先建、夜间施工等违法行为作出高限处罚,并对3家企业进行多项综合处罚。

  沈阳市、大东区环保投诉电话近日接到多个群众举报,反映位于大东小什字街东远国际花园建设项目夜间施工严重扰民。

  据了解,沈阳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东远国际花园建设项目于2009年8月开始建设,但至今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项目。

  承建项目的河北建工集团东远国际花园项目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组织夜间施工,违反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当大东区环保分局监察大队深入现场进行执法时,施工单位态度恶劣,仍继续施工。

  沈阳四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为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执法人员发现在施工工地现场有一台商品混凝土泵车正在作业。同时,还有8台商品混凝土罐车停在马路上等候,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现场作业车辆均属沈阳四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有。记者从沈阳市环境监察支队了解到,沈阳四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去年就与环保部门签订了《承诺书》,保证不违法夜间施工扰民。

  针对这3家单位的违法行为,沈阳市环保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对沈阳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上限处罚;对河北建工集团东远国际花园项目部和沈阳四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各处以5万元上限处罚。沈阳四方上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也成为自去年7月签订不违法组织夜间施工承诺书以来第一家因环境违法受到处罚的混凝土企业。

  同时,环保部门还决定将上述企业环境违法情况通报金融机构,纳入金融部门征信管理系统并停止违法企业所有国家、省、市污染治理资金的支持;将企业环境违法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取消责任人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停止对环境违法企业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以外的其他项目的环保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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