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江苏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与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列为明年的制定项目。
根据江苏省人大法工委立法计划安排,《条例》将于明年5月份提交常委会进行一审,二审安排在2010年的9月份。这标志着江苏散装水泥发展将步入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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